第A03版:要闻

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罚款200元

  本报讯 随着今年新修订的《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正式实施,太湖新城环线内约14平方公里区域成为禁放区域。昨从市公安局获悉,经开公安分局华庄派出所在观山名筑、尚锦城查处两起涉嫌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两名违法人员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

  两起案件十分相似,都是亲朋好友办喜事,违禁燃放烟花爆竹。18日,许某的侄子结婚,长辈安排许某在尚锦城放鞭炮和炮仗。当时,小区物业保安上前制止,说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之后,许某就把鞭炮和炮仗拿到小区大门口燃放,后被派出所民警查处。同一天,周某朋友的儿子结婚。在观山名筑小区,朋友给了周某一个礼花炮仗,说现在不允许放炮仗了,就在进门仪式的时候放一个“意思意思”。听从朋友的安排,在新人进门时,周某把礼花炮仗点燃了。没过多久,民警找到了周某。

  随着我市“禁燃令”升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城市的文明和谐。警方提醒,市民应积极遵守规定,可用电子鞭炮取代烟花爆竹。如发现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全市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可以拨打12350。(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