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我市发提醒函

稳定头盔价格

严禁哄抬物价、价格欺诈

  本报讯 近日,公安部门展开“一盔一带”行动,市场头盔价格暴涨,一些市民担心“一盔难求”。为了防止价格波动,昨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保持电动车头盔价格稳定的政策提醒函》,提醒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出现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

  该函提醒,电动车头盔生产经营单位在制定销售价格时,要以成本为基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头盔价格的基本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牟取暴利。

  《价格法》及《江苏省价格条例》对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各头盔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价格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蓄意串通,联合抬价;不得故意散布涨价信息,诱骗对方交易;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在售卖过程中,各头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查实存在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门也密切关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涨价问题,要求各地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严查价格违法行为。并要求从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殷星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