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开罚!

首日5793名电动自行车主不戴头盔被处罚

  本报讯 开罚!昨天是我市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进行处罚的首日。上午8时,在市区的各个路口,无锡交警部署400余名警力开始对电动自行车驾人员佩戴头盔情况进行现场查处。

  上午8时30分,记者来到三阳广场执法点。开罚首日恰逢是周末,但早高峰时段来往骑乘电动自行车车主较多。从现场头盔佩戴率来看,绝大多数车主都自觉佩戴了安全头盔,但仍有少数车主没有佩戴。“经过前期宣传引导,目前市区的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佩戴率达到85%以上。”梁溪交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张立文说,现在绝大部分市民知晓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并已养成佩戴头盔的出行习惯,但仍有市民对佩戴头盔抱有抵触情绪,理由也是五花八门,尤其是现在天气炎热,有些市民嫌戴头盔太热,只是携带头盔但并未佩戴,被民警拦下教育后才肯佩戴。

  “请出示身份证,你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20元罚款。”上午9时许,在人民路中山路口,一名20多岁的男子被民警拦下。“听说骑电动车要戴头盔,但还没来得及买。”面对罚款,该男子表示接受,并承诺马上就去商店购买。

  无独有偶,另一名男子被民警拦下后,立马从电动自行车下方拿出头盔佩戴起来。“出门有点急,想想几分钟路程,就偷懒不戴了,今后注意。”该男子急忙解释道。对于此类情况,民警同样给予20元的罚款。截至上午11时,该执法点共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115起。

  “从今天起,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进行处罚,将视情况分为两种。”张立文说,首次驾驶或乘坐电动车的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头盔的,给予罚款20元,第二次及以上未佩戴者,若再被查获,将面临50元的升级处罚。

  如何认定违法行为是首次还是第二次以上?交警表示,目前民警使用的警务通系统可以自动识别驾乘人员的违法次数,为此,电动自行车主不要抱侥幸心理。截至当天下午4时,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5793起。

  开罚首日,除了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处,还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共查处逆向行驶271起,走机动车道302起,闯红灯64起。

  (杨柳 图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