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宜兴周铁镇的赵雨(化名)近日收到第一笔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1010元。她是我市出台“单人保”政策后,最早一批纳入“单人保”的市民之一。“单人保”政策适度扩大了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纳入低保。目前,全市已有71名人员成功申请纳入“单人保”。
“单人保”政策出台前,低保申请只能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我市低保标准才可以申请低保。现实中,一些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但有家庭成员存在残疾或重病等特殊情况,造成实际生活困难,赵雨家正是属于这一特殊情况。今年35岁的赵雨原在周铁镇一家企业上班,去年2月感到身体不适,入院检查被确诊患有发作性前庭综合症(EVS),同时患有免疫性血小板减少、凝血功能障碍、1型糖尿病等病症。“由于长期治疗休养,我已经辞职。为了给我看病,家里用去50多万元医疗费,还欠下10多万元外债。”赵雨说。“之前赵雨一家多次到村委反映生活困难,我们根据赵雨一家的支出情况为其申请了5万多元的深度救助。但她家情况不符合当时低保政策。她丈夫工资加上公公婆婆退休金,人均收入约1300元,超过了低保标准1010元。”赵雨所在村委负责人说。
“单人保”政策打破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低保的现状,明确三类群体可以单独申请低保。第一类是低收入家庭中持有残疾证,并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还包括三级智力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残疾人;第二类是低收入家庭中患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认定的、符合本市医疗救助门特病种的患者,即重病患者;第三类是本人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同时脱离家庭、在宗教活动场所居住三年及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无锡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介绍,“单人保”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办理。申请人可到街道(镇)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诚信声明家庭收入、财产及其他必要的情况,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一般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成。(殷星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