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时评

物业管理委员会填补居民自治空白

  新闻回放:3月1日起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是其中一项创新亮点,填补了因业委会缺位造成的业主自我管理空白。通过构建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社区民警+党员居民代表”组织体系,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

  (据《杭州日报》)

  快评:小区业主共同合法权益需要有人维护,大家的共同诉求需要有人发声,小区的物业服务需要有人监管,小区的财务收支需要有人监督与公开,邻里之间不同利益诉求和矛盾需要有人协调,这些都是业委会的职能范畴,也是业委会成立与运作的必要性所在。但在现实中,业委会成立条件不足,是很多安置房小区、老旧小区遇到的共性问题。这些小区往往老年人居多,出租户占比高。没有业委会,许多居民原本的权利和福利就难以得到保障。业委会成立缺乏水到渠成的条件,但服务居民的步伐不能停,需要通过类似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机制创新解决民生问题,切实提升业主的幸福感、获得感。

  机制好不好,关键看能否解决实际问题。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填补了业主权利主张的空白地带,有利于更好地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形成物业管理属地监管新模式,对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具有重要意义。好的机制是以解决居民现实难题为导向。比如我市推进市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由国有物业企业进驻托底管理。将专业化物业服务引入老旧小区,通过“先尝后买”的方式,逐步培养居民对物业服务的付费意识,提高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实实在在的好处、看得见的改变,胜过千言万语的宣传,自然能够得到居民的广泛拥护。

  社区治理要和居民同向而行,不断提升居民自治的积极性。小区居民渴望成立业委会,本身也是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的体现。居民自治、参与社区治理需要恰当的方式。基层问题复杂多样,不能想当然、搞“一刀切”。面对问题,需要尊重居民意见,倾听不同声音,综合运用议事会、恳谈会、理事会、听证会等形式,组织居民说事议事,让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断提升基层自治水平。

  (王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