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8时许,江阴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个人骑电动车摔倒了,需要救护车。”接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经现场勘查后,民警发现事故地点位于江阴市徐霞客镇峭岐迎宾大道7号地段,当天上午,夏某在驾驶电动车行经事发路段时,因电动车失控摔倒在地。事故造成夏某头部受伤、电动车损坏,但无生命危险。
民警调取事故现场监控,很快还原事故全过程,并发现部分事故细节。事发前一刻,夏某在骑行电动车过程中有用手去扶碰头盔的举动,随后车辆出现失控摔倒在地。
民警询问夏某,她表示自己之所以会在行驶过程中去碰头盔,是因为她的头盔没戴好,也没有使用束带将头盔固定,而仅仅是“套”在了头上。事发时,恰好一阵风吹来,头盔开始向一侧歪斜,她下意识用手去扶正头盔,但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失控,摔倒后头盔顺势滑落,头部着地受伤。
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本起事故由夏某承担全部责任。无锡交警提醒:据统计,电动车驾乘人员因颅脑损伤原因致死的占到了87%,驾乘电动车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无法起到有效保护作用。(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