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生活周刊

关于房租提取问题汇总

  一、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答:《实施细则》明确职工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办理租房提取:1、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2、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3、职工及配偶应无还贷记录、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二、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答:(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职工提供户口簿、已婚职工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以及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设、工行、农行、中行、交行、江苏、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职工配偶提取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时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职工提供户口簿、已婚职工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以及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设、工行、农行、中行、交行、江苏、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

  三、租房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每人每年最多可提取12000元。在提取额度方面,在公积金账户和住房补贴账户留存百元以下金额的前提下应付尽付。

  四、租房提取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职工关注“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我的账户-业务办理-租房提取”中填写个人信息。系统自动核查用户名下是否有住房等信息,核查无误后将资金划转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上。如需对材料进一步核查的,中心将于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如果职工的公积金余额不够,其新职工补贴可以合并使用吗?

  答:可以的。职工在柜面办理提取业务时,如果其公积金余额不足12000元,可以同时提取其新职工住房补贴余额合并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均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六、职工无房信息的核查是按人还是按户?

  答:职工无房信息的核查是按家庭户进行的,即如果夫妻两人,一方名下无房,但另一方名下有房,就显示核查结果为有房。

  七、如有职工伪造材料骗提套取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如何处理?

  答: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手续后,管理中心将通过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核查职工租赁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并取消职工5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资格。同时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纳入无锡市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