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庆欣
加快建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打通制约国内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和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有利于在新发展阶段、在世界新的动荡变革期抓住有利发展机遇,应对前进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地区内部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畅通全国范围的大经济循环系统;在相关制度、体系与监管执法等方面,要用“全国标准”替代“地区标准”,在全国范围实行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制度、社会信用制度。
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简单的全国范围交易场所,而是一个包含各类生产要素和商品,涵盖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领域的有机统一的复杂循环系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不是区域市场的简单联通,而是一个动态过程,要通过建立健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大循环系统,来消除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更好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实现以全国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在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市场稳定、经济安全。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原载《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