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太湖周刊

唤起善良和温暖的力量

  □清 秋

  电影《我不是药神》播放已四年了,我相信不少人还记得那个蓬头垢面叼根烟,浑身散发着痞子气,卖神油谋生,老婆因家暴远走,日子过得一团糟的程勇。这个看上去有点粗鄙的混子内心深处,蕴藏着可贵而善良的生命底色。当他看到白血病患者因用不起价格高昂的特效药而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时,便将印度仿制药以平价卖给患者,甚至不惜亏本相助,他却因此获罪判刑。

  当时,我知道这部电影改编自真实事件,程勇这一艺术形象是有原型的。每每想起,多少有点好奇,人物原型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和程勇有多大差别?不久前,我终于读到了无锡作家高仲泰的新书《我不是药神:同名电影原型陆勇经历纪实》。

  这本书的叙事风格、语言系统和作者的其他作品有很大不同。精练、朴素,具有令人信服的原创性和真实性。作者把许多第一手资料用于铺陈故事线和细节描写,包括医学鉴定结论、中医药方、信件、博文、声明、判决书、辩护书、陆勇被捕后病友及公众的微博,以及央视等权威媒体的新闻报道,使故事的阐述更扎实,更有质感。没有矫揉造作,没有夸大其词,没有试图去拔高和超越陆勇的回忆。

  但作者亦没有照相式、录音式地简单复制记忆,而是对陆勇的讲述进行了文学的提炼和构建。作者拥有资深媒体人和作家双重身份,他以记者的本能,不断地挖掘陆勇的回忆——像挖一口井那样深挖,使井里的水越来越丰盈;以作家的本能,进入陆勇那段生活的空间和时间当中,经过再创作,重塑了一个具有深度、传奇色彩的故事,语言质朴而优雅,再次证明了非虚构作品包含着广阔的可能性,其中一个方向就是,像杜鲁门·卡波蒂或诺曼·海勒那样,以小说家的手眼讲述绝非虚构、难以虚构的人间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感觉很难将作者的叙述和陆勇的记忆分开。或者说,陆勇的记忆成了高仲泰的记忆。

  面对厄运,陆勇是个强者亦是个弱者。有外语功底、外贸经验、经营头脑,是其成功自救的前提。2003年,他查出慢粒白血病,住院检查吃中药,服用正版格列卫,一年就花去五六十万元。他开始寻求别的治疗方式,并从国外医药网站上找到了印度仿制药的信息,托人买到一盒,价格只有正版药的五分之一。出于谨慎,先与原研药搭配服用,再逐步增替。数月后的检查结果让他确认,这是一条安全可行的路子,便直接联系上印度药商,经谈判价格又降了一截。

  这病、这药,改写人生,将陆勇推上风口浪尖。据其经历改编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同样引发广泛关注和民生思考。我没想到,陆勇对徐峥饰演的程勇,只认一个“勇”字,其他概不搭界。除了程勇不是白血病患者,而陆勇是个白血病病人,他们的身份、文化程度、家境、工作经历、性格特点也都不一样。观影而不读此书,不知生活与艺术的距离有多大。

  然而,在核心内容上,陆勇和程勇是有相同点的。电影呈现了原型经历中两个事实:一是那些吃不起高价特效药而饱受痛苦的群体;另一个是用廉价印度仿制药拯救患者。正是这些人和事,戳中了观众和读者的泪点,唤起了人们善良和温暖的力量。

  程勇和陆勇幽微之光闪耀也有所差异。程勇初衷是赚钱,后来为病人的苦难所打动,良心发现,将药低价卖给病人,被病人称为“药神”。而陆勇有一定的道德自觉,和病友之间有情感交融,觉得救己也应救人,所以把自己亲身试验过药效的印度仿制药推广介绍给病友。汇款要用英文填单,难住了许多人,他好事做到底,联络代购,分文不取。为避嫌,他在网上买张信用卡,搁在印度药商手里,打款发药,一直顺利。又买两张,以备不时之需,因故改不成密码,撂在一边。

  就是这违禁的卡,令其受累,牵出境外购药的“大案”。病友们感到愤愤不平,因为陆勇救了无数人的命,是好人、是英雄,不仅无罪,而且有功。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病友们奔走声援,在呼吁书上按下千个鲜红的指印,请求相关部门“不要惩罚自救救人行为”。媒体也介入进来,围绕救人和法理的困局展开讨论。声势之大,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和反省。

  湖南省检察部门领导两次召集专家学者及省内多名优秀公诉人,对陆勇是否有罪,其行为是否是“销售”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论证。最后认定,陆勇的行为不具有营利性质,而是义务、无偿地帮助患者,如果认定陆勇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最终,陆勇被无罪释放,体现了司法的勇气和温度。

  作者在后记中说,他电话采访了浣江市检察院检察长白峰。白峰说,司法最重要的就是“公正”两字,尊重事实、实事求是是检察官最起码的职业操守。作者说,白峰和卢乐云(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是两位可敬的检察官,这件案子的逆转,在司法改革中,可谓是一个转变办案理念的典范。温度,对于中国司法人员来说,绝不是对法律规范的随意突破,更不是感情用事,而是赋予法律更有道德的人性观照。因为法律本质上与道德和人性不仅不冲突,更是道德、人性的守护栏。

  书中关于检察官温度和案子处理过程中的转变,是很精彩的一个章节。从司法角度来看,司法公正同样唤起了善良和温暖的力量,它肯定了行善济困的精神和行为,肯定了陆勇行为体现了生命至上和生命共同体原则,这是勇于纠错、尊重事实的宝贵司法实践。更令人振奋的是,电影上映后,国务院领导对医药体制和药价问题做了批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8月26日正式通过,其中“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条款尤其引人注目。

  “中国代购印度药第一人”陆勇成为“名人”后,还在继续着拯救和被拯救的传奇故事:武汉新冠疫情暴发,春节期间他连夜飞昆明转机飞印度,采购口罩、防护镜等医疗用品,赠送给医院;替专业血液病医院招募临床实验的患者;参与投资开发靶向药;印度疫情严重时,写信给印度药商表示可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等等。他的精神境界有了新的提高,真正焕发出善良和温暖的力量,激发着身边人的良知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