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号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