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5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
本决定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