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线索核查
2022年1月12日,江阴市场监管局澄南分局执法人员对江阴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份 “硒加强会12.11”PPT文档中有 “白内障飞蚊症患者:眼睛明亮,或视物模糊;分泌物增多、流泪。”“失眠患者:现象改善,嗜睡”等表述。
■ 违法事实
当事人为了介绍自己公司销售的“硒黄酮植物固体饮料”,在其场所内举办“硒黄酮宣传讲座”活动,产品推荐内容为网上摘抄,无法提供确切的佐证材料。当事人对其所销售产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 典型意义
本案中当事人销售对象主要是老年人,其销售的是一款普通食品,但在推销过程中宣传其产品具有保健功能,利用老年人希望拥有良好身体状况的心理,提高老年人的购买欲望,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