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我们单位名称改了,但股权未发生变更,要办理单位名称变更登记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你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等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税费缴纳问题可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问题2:本人对于登记在他人名下的不动产产权归属有异议,需要如何办理手续?
答:与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可以至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4)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申请人需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等材料,逾期不提交的,异议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