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我们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成功创建全国和谐企业5家。无锡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月调整为22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5元/小时调整为22元/小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网上调解平台、基层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关系维权渠道持续拓宽。
2012年
6月,全市所有街道(镇)和园区都建立了协调劳资工作小组,普遍建立了由基层法院、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和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基本实现了一般劳资纠纷化解不出社区(村)。
12月,获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暨两网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
2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资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力维护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1月,无锡在全省创新举办“仲裁院团队业务展示”活动,仲裁员有了自己的技能比武平台。
2014年
5月,无锡人社面向社会开放仲裁庭审,以案说法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领先全省打造“阳光仲裁”。
6月,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检查,实施二级代码制度,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
2015年
5月,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劳动者维权实现一点投诉全市联动。
6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纳无锡做法,举办全省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
2016年
6月,建立“信访事项网上办理系统”,确保信访事项全程跟踪落实。
11月,出台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地方性实施意见,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总包单位代发工资等源头治理制度。截至目前累计登记建筑工地农民工105万人,直接代发工资超208亿元,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2017年
2月,实施集体合同攻坚计划,积极推动各市(县)、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督导企业提高工资集体合同履行质量。
3月,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先后赴我市35家企业调研,收集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20多条,为企业协调解决涉及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具体问题12个。
2018年
4月,无锡在全国率先组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专业联盟”,首批吸纳企业71家,覆盖员工12万余人。
11月,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无锡药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
2019年
6月,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被评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截至2021年底已连续三年获此荣誉。
12月,无锡人社牵头举办了长三角区域(浦东—无锡—湖州—宣城)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组建全新的城际合作共同体。
2020年
2月,率先制定出台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仲裁时效问题、工资待遇问题等政策文件,在全省创新优化特殊工时审批机制。
5月,印发《开展化工产业保留生产企业依法用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为期4个月的化工行业劳动用工专项行动,对714家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取得了预期效果。
2021年
5月,我为群众办实事——长三角企业劳动用工联合体检暨四城市仲裁员微课说法启动。
9月,首次发布我市技能 人才工资价位信息,引导企业建立多层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激励技能人才不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