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彩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这一重要论述,为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探索,有效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性
人民民主的全方位性。民主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领域的方方面面。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是全方位的,是因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方位的,群众需求也是全方位的,并且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发生变化。进入新时代,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多。党和政府需要把这些需求具体现实地体现在国家各项政策措施上,体现在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全方位落实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经济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
人民民主的全链条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包含并强调人民在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方面的民主,这些环节相互贯通、环环相扣、不可或缺,形成完整的民主链条,集中表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的经验性实践形式。同时,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也是反映各方面、各环节的全链条民主权利。将人民的这些权利落实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构成人民民主权利全链条,既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观要求和客观表现,又是我国人民享有民主的优越性体现。再者,人民的声音能够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链条环节被听取,有利于党和政府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同时得到人民群众的全链条监督。
人民民主的全覆盖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既覆盖过程民主,也覆盖成果民主。中国共产党通过艰辛努力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群众才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就是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相一致的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还覆盖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定地位就是实质民主的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就是程序民主的确立。全过程人民民主也覆盖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直接选举方式在选举县级以下人大代表时行使投票权,也可以通过间接选举方式在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时行使投票权。全过程人民民主更体现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我国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根本一致性,决定了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的根本一致性,既是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也是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体现。
进一步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机制
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保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就需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使人民真正成为各领域的民主主体。同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等各项制度的配套机制,探索健全和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实践方式,充分体现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和优越性。再者,促进民主在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能够有效衔接,并探索创新这些环节的具体实现路径,保证人民群众在社会各领域真正享有完整的民主权利。此外,不断创新人民参与法治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方式方法,形成全面依法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强大合力。
积极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提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着力提升人大立法质效,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自觉为人民用权、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履职,努力使人大制定的每一个法规、开展的每一个监督、作出的每一个决定,更加契合时代要求、切合发展实际、符合人民愿望。
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人民政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需要践行人民政协为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协具有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特性和委员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着力提高委员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水平,不断加强与各党派团体、各界人士的沟通合作,谋划如何服务于群众所盼这个大局,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为解决民生实事、化解基层矛盾、融洽党群关系尽职尽责。
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我党凝聚人心、攻坚克难、夺取革命胜利的重大法宝之一。过去我们党依靠统一战线取得革命胜利,今后我们还需要继续依靠统一战线取得社会革命的更大胜利。这就需要统战系统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推进多党合作事业规范有序发展,促进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履职能力、组织、作风建设,引领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务实作为、服务社会,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维护侨胞侨企合法权益,推动网上网下统战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
拓展人民参与民主的渠道和机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坚持人民群众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持续参与的权利;必须提高人民民主素养,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机制,拓展人民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渠道机制,才能确保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真实的民主权利。
(作者系无锡市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