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探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潘加军、李师哲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重要而关键的一条,不仅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而且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是贯穿改革始终的核心价值取向,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人的发展最终目标。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是人民群众,指出“历史上的活动和思想都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毛泽东同志提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邓小平同志强调,“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是决定性力量。”由此可见,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特色。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实践,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宝贵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成功的核心密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最终能否走得通、行得稳,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最终实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改革发展前进道路上的重大原则,切实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养老、教育、就业、生育、住房等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全会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通过实施一系列民生所急、民生所向的改革任务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人民群众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源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毛泽东同志强调,“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浙江诸暨超过90%的基层矛盾纠纷都在镇、村两级的社会治理中心得到化解。从北京“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到浙江“最多跑一次”,再到福建三明综合医改,无不是依靠群众推动的社会基层治理创新。这些切实有效的改革举措,逐步复制推广到了全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越是繁重,越要站稳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既要为人民而改革,也要依靠人民来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作者单位: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江南大学理论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