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9月10日,浙江省农科院博士报警称在采集生物样本,放置在草地上的采集生物样本的采集箱突然不见了。采集箱里面有刚采集的毒蚂蚁样本,3袋专用监测诱饵,“专用监测诱饵外表很像火腿肠片,因为加了多种化学添加剂,如果有人捡走后食用,可能导致身体不适!”监控显示,马路对面来了一对男女,他们把箱子拿走了。幸运的是,警方在村民家找到采集箱时,装毒蚂蚁的瓶子没打开,但监测诱饵已被放进冰箱里。村民称看着像火腿肠,打算给孙子吃。 (来源:都市快报)
网友评论
@峰:心也是真大,路边捡的东西也敢随便吃?!
@流浪是我撒的谎:这要是吃了出事了,又要去找农科院闹了。
@娟:不是自己的东西千万别动,天上不会掉馅饼的!
@笨笨鼠:说到底还是“贪”字作怪,还好没酿成大祸。
@大福星:二十多年前我们那有户人家路上捡了一袋大米,晚上打开吃了,一家都给毒死了,成了教育老人不要吃捡来的东西的素材……
@济南高校新鲜事:我觉得旁边应该立个警示的牌子比较好。
@荷叶下的小青蛙:有隐患的盒子箱子最好贴上大的不干胶有骷髅头标识的警示,醒目,不认字的老人也能知晓。
@Crystal:估计科研人员都没想到会有这种事发生,转个身去采样,人还在,转眼就被捡走,竟然还想吃里面的东西,也是醉了!
小编说两句
值得庆幸的是,事情并未造成生命和财物上的损失,但是,对于这样一起差点酿成大祸的事情,当事人不用承担与反思吗?俗话说,“路不拾遗”。人还在边上呢,你就当无主物品拿回去了?虽非大奸大恶,却也让人不齿。这是事关整个社会风气养成的行为。相关部门在未来应当主动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让人们在此类事件中受到教育、得到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