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晚报记者 蔡佳)为加强机动车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机动车维修行业经营全面推行备案制度改革。然而,行业门槛放宽并不意味着开汽修店能“自由上岗”。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出无锡第一张机动车维修企业未备案的罚单。
新政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要求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备案。备案通过后就可营业,而且一次备案终身有效,无需定期办延期。对不按《规定》要求办理维修经营备案手续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来到梁溪区梁东路上一家汽车维修企业现场检查。根据执法人员前期掌握的线索,该企业自成立并正式对外经营后,一直未到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通过查看该企业的维修接待区、作业车间,执法人员确认该企业已具有一定规模,正在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今年8月,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该企业发出备案催告,要求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备案,但直到近期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该企业仍未备案。通过调查取证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执法人员开出了第一张机动车维修企业未备案的罚单,对该企业罚款5000元。
“取消许可,不代表不管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说,开汽修店从原先的“事前准入”转向“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处罚”是强化各阶段的监管,从长远来看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如果维修厂超范围经营,处罚会比以前更重。同时交通运输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市场上违法经营、不诚信经营的维修经营者淘汰出局,让技术水平好、服务规范、创新意识强的维修经营者胜出。而且企业一旦进入黑名单,办贷款、办投标及在政府任何窗口办事都受限。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醒,开汽修店一定要主动及时备案,已取得经营许可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需在维修经营许可有效期满后及时到辖区备案机关进行备案“转正”。接下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加大对维修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未备案违规开展维修经营、已备案不符合业务标准的维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