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些驾驶人为了图方便将机动车停放在路边,非机动车道被挤占,双车道变单车道,给其他人的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如果因违停对交通行驶安全产生影响,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梁溪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3年4月的一天晚上,小李开车至某菜场门口时,遇到了周阿姨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两车发生碰撞,导致周阿姨受伤、两车受损。经司法鉴定,周阿姨脑外伤导致精神障碍,伤情严重,被评定为七级伤残。
公共视频显示,事发时,路边由西向东分别停放着四辆违停汽车,影响通行。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李驾驶汽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周阿姨驾驶电动自行车过人行横道时,未下车推行是造成事故的一定原因。
那么,四辆违停的车辆对此次事故要承担责任吗?四位车主辩解说,虽然在事故地点附近违停,但与此次交通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各方无法就周阿姨的相关损失协商一致。无奈,周阿姨将小李以及四位违停车辆车主一起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机动车需要在道路上临时停车,驾驶人应事先观察,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等地停车。在禁停路段之外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
“本案中的违法停车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客观上也造成了小李和周阿姨在道路上行驶时视线受阻,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承办法官表示,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及车辆保险情况,最终,法院根据各方责任比例作出判决,就周阿姨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小李按60%比例承担事故责任,周阿姨及四辆违停车辆车主分别承担8%的事故责任。因案涉车辆均购买保险,最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共计70余万元。(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