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天下

女子转卖没吃完的安眠药,被判贩毒?

随意转卖处方药可能担刑责

  近期,上海一名女子将没吃完的安眠药转卖,被判贩毒引发热议。该女子的经历并非个例。此前,2023年,一名广州女子在病友群中转售患癌父亲遗留的镇痛处方药被一审判贩卖毒品罪,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经过二审和重审,2024年,阳信县人民检察院最终以证据不足撤诉。

  处方药如果没吃完,可以随意转卖或赠送给他人吗?转卖给他人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00后”女孩将没吃完的安眠药转卖被判贩毒?

  马琳琳出生于2002年。2024年1月,她被确诊患上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脑病,后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先后开具了8盒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用于治疗失眠。半年后,马琳琳病情趋于稳定,逐渐停药,在整理药品后,她发现有很多剩余的药品,就想到了可以通过网络出售,发帖后,有网友私聊她希望购买其中的思诺思,便将药物邮寄给对方。

  马琳琳表示,当时,她不知道思诺思是受管制的药品,不想浪费。她称,每盒药原价为20元左右,考虑到挂号费等额外费用,她以60元一盒的价格将药卖给两人。

  售药后不久,就在2024年7月,马琳琳便被浙江海盐警方告知其涉嫌毒品犯罪,她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同年10月,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马琳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4年12月,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马琳琳违反国家精神病药品管制法规,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向2人2次贩卖、运输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依法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思诺思3板系违禁品,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销毁。

  一审宣判后,马琳琳提起上诉。

  7月30日,马琳琳收到了嘉兴中院作出的二审裁定书。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转卖处方药有哪些法律风险?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副主任刘瑞爽介绍,使用处方药需经过医生诊断,掌握其适应证,避开禁忌证,才能起到好的效果。个人擅自销售处方药违反了处方药的管理规定,可能会出现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等问题。

  专家表示,若转售的药物被他人误用或滥用,转售者可能承担连带责任。若涉及过期、变质或伪劣药品,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转售国家严格管理的药物,例如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放射类药品,还有更大的法律风险。

  没吃完的处方药能送给别人吗?

  专家介绍,转赠药物也会面临风险,尤其是易变质、不易保管或特殊管理的药品,建议大家遵医嘱到正规渠道拿药。“比如肿瘤药品很多是有毒性的,如果赠与后发生了损害,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还有过失致人死亡的风险。如果是麻醉类药品,还有可能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

  专家建议

  开发家庭闲置药品登记功能

  严格监管确保药品合法流转

  专家认为,当前我国药品监管重在生产和商业流通领域,关于药品回收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渠道支持。专家建议,依托现有的药品追溯系统,开发家庭闲置药品登记功能,允许个人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公众号上登记闲置药品信息,并在严格监管下通过平台进行合法流转。强化大数据监管,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测,明确区分“互助转让”与“非法经营”,并辅以平台验证、交易限额等措施,确保药品与医保基金安全。

  (央视新闻 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