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看无锡

别有用心傍“富婆” 捞金男子被起诉

  本报讯 家境并不富裕的陈某为支持男友施某的业绩,挪用公司资金超百万元,施某明知这些钱来路不正,还不断从她身上捞金,最终为贪欲付出代价。近日,滨湖区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施某提起公诉。

  3月初,在酒吧做营销的施某认识了陈某,两人很快成为男女朋友。不久,陈某开着新车带施某前往自己父母家。陈某平时出手阔绰,施某原以为她是个挥金如土的“富婆”,可对方父母的住处与衣着,和陈某营造出的形象大相径庭,令施某起疑。陈某眼见瞒不住,告诉他新车其实是老板朱某给她买的。施某通过网络平台查询朱某的公司后,发现朱某早就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而陈某就在这家公司担任出纳。

  陈某再三表明自己与朱某的事无关,而施某在交往中逐步得知陈某控制了公司账户并掌握了公司资金。施某明知她日常高消费所花的钱来路不正,但不想失去这个“大钱包”,一边佯称要和陈某结婚,一边继续从她身上捞金。

  七夕前,施某提议让陈某帮他买“花篮”。这种“花篮”可提升他在酒吧内的业绩并获得抽成,但“花篮”价格不菲。施某连续向陈某索要了两个“花篮”,总价值110余万元。陈某开始有所犹豫,听施某承诺会将抽成返还给她就同意了。可后来施某私留了6万余元,两人因此闹得不愉快,感情也不复从前。施某本计划在“榨干”女友后和她撇清关系,谁知不久陈某所在公司因涉嫌集资诈骗案发,陈某被警方讯问,供出钱款去向,将施某卷入其中。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施某和陈某结伙,利用公司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盈利,数额较大,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