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阴的顾某在楼盘支付了意向金购买房子,销售人员当时口头承诺给予两万元优惠,但直至房款全部付清,顾某才享受到万元优惠,销售人员迟迟不肯兑现承诺。近日,顾某一怒维权。
江阴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楼盘售楼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其表示确实存在上述情况,当时售楼处统一的优惠是一万元,但销售人员没有弄清优惠政策,口头承诺给予两万元优惠,所以执行难度较大,工作人员也将此情况告诉了顾某。
顾某则出示了与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表示这是销售人员的承诺,坚持要求享受两万元的优惠。后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该楼盘最终同意给予顾某两万元的优惠。
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该案例中,楼盘销售人员已承诺给予的优惠,应按约定履行,不能因为其内部管理或个人原因,将损失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