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看无锡

蹭奥运热点给新店打广告:

火锅店发两条微博被罚3万元

  2022年北京冬奥会已进入倒计时阶段。随着赛事临近,或许有人想私自蹭奥运热点开展营销活动。如果你有这种念头,赶紧打住。近日,滨湖区一家火锅店就因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微博上用“奥运”等字样给新店打广告,被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 回放 】

  开业广告蹭奥运热点

  火锅店侵权被罚3万元

  日前,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举报称,滨湖区一家火锅店在其企业微博上发布的广告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该局执法人员分别对该火锅店实体门店及企业微博号展开调查。经查,该火锅实体门店内未发现带有奥林匹克标志及其相关用语的宣传。但该企业微博账号上,先后于7月25日和26日发布了两条新门店开业广告,其中带有“#一起看奥运#”“#东京奥运会#”“#摇旗呐喊,举国欢腾为荣誉而战的奥运来了#”等内容。截至案发时,两条微博的阅读量合计为1万。同时,执法人员查明,涉事火锅店使用上述奥林匹克标志作商业宣传,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

  对于此次被查,涉案火锅店负责人感到有点懵,称该火锅品牌两家新门店开张时,正值东京奥运会举办期间,为借该热点吸引关注度,广告中就用了“奥运”的字样,由于不懂相关法律法规,不知用“奥运”文字作广告需要获得授权。

  鉴于该火锅店出于商业目的,未经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其行为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同时综合考虑涉案微博的影响范围、未给当事人带来明显营业收入、当事人在案发后及时删除了涉案微博等涉案情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该火锅店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 说法 】

  六大类奥林匹克标志

  商用须经授权

  据介绍,尽管对于该案当事人来说,《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较陌生,但该条例已施行近10年,是一部为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而专门制定的条例。

  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其中所说的“奥林匹克标志”涵盖六大类,包括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等等。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权利人可与侵权方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解决,也可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侵权人如果违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的,将面临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将面临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在开展广告宣传等商业相关活动,需要用到标志、图案、文字等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时,请注意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人士,经权利人许可和授权后方可使用,否则将面临侵权风险。 (晚报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