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健康

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因教育电视台南侧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3号)及相关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所有构(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教育电视台南侧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

  二、房屋征收范围

  国土住宅:顺兴弄52号、顺兴弄53号、顺兴弄54号、顺兴弄55号、顺兴弄56号、顺兴弄57号、顺兴弄58号、顺兴弄59号、顺兴弄60号。

  非住宅:解放南路758号。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签约期限: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日。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