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完善土地二级市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等方面的新政策做了介绍。
光伏发电整县推进
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实现低碳绿色发展目标,无锡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至2023年底,各试点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50%以上;公共基础设施建筑物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40%以上;工商业厂房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30%以上;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20%以上。同时加快光伏发电与建筑、农业、交通、通信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广泛开展“光伏+”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光伏+农业”、“光伏+旅游”、“光伏+交通”、“光伏+渔业”等发电利用场景。
《意见》在优化用能管理和加强政策引导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包括对利用工业和商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的企业,在执行有序用电时,降低一级有序用电等级,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市级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和其他地区分别最高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和15%进行补助;对于建成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的板块视情给予奖励等。
规范土地二级市场
土地一级市场是指政府以划拨、出让、出租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供应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二级市场主要指发生在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主要包括转让、出租、抵押三类。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人介绍,从土地市场发展来看,土地一级市场经过长期发展已形成了健全的制度机制,但二级市场长期处于自发分散的状态。无锡立足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基本现状和实际需求,出台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重点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等整宗地一并交易的情况进行规范,逐步建立一级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
二级市场上最常见的是转让行为,《意见》完善了转让规则,放宽了划拨、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限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不补缴土地出让金且按转移登记办理。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对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无需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参照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现行产业用地政策,明确了土地分割合并转让管理要求,支持存量工业用地节余土地分割转让,原土地权利人满足自身需要后节余部分大于20亩的,在符合产业准入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转让给通过综合评审的工业项目。高标准厂房载体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可按规定以幢、层为最小分割单元实行转让。
严惩重罚欺诈骗保
医保基金安全涉及全体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无锡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强化基金监管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信息记录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和医保医师积分管理制度。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方面,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对欺诈骗保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停业整顿、吊销执业(经营)资格、从业限制、失信惩戒等。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针对近两年基金监管源头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压实基金支出、使用等环节各方主体责任。明确推进落实全省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以及举报线索受理处理平台和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医保“互联网+监管”,实现基金使用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管。
(晚报记者 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