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看无锡

工伤赔偿引6年争议

分期赔付终化解

  本报讯 近日,一起历时6年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被成功化解,实现了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企业合法权益的平衡。

  2017年,罗某在某铸造公司打磨作业时,右眼因异物溅入受伤,被诊断为“右眼球角膜炎”。罗某所在的铸造公司车间在2019年被某机械公司承包,该公司与罗某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未给他缴纳社会保险。同年9月,罗某在打磨工件时不幸右眼再次受伤,经鉴定为工伤七级伤残。劳动仲裁裁决该机械公司支付罗某工伤保险待遇共计29万余元。

  该机械公司表示不服,认为罗某眼部本就有旧伤,不能确定2019年的新伤与鉴定结果存在必然因果关系,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被驳回后,该机械公司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该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历经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和再审,该机械公司的诉求均被驳回。

  然而,2025年初,该机械公司又以罗某的眼部伤残系旧伤、本案涉嫌虚假工伤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受理案件后,无锡、江阴两级检察院联合启动监督程序,聚焦“新旧伤情关联性”这一核心争议展开调查。通过纵向比对行政、民事卷宗,横向复核人社部门调查笔录、庭审记录等关键证据,发现罗某在历次诊疗、工伤认定中均如实陈述旧伤情况。更关键的是,人社部门曾就因果关系存疑中止工伤认定,并委托医疗专家小组鉴定,最终明确“2019年角膜炎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关联”。经审查,工伤认定程序已充分考量新旧伤情关联,机械公司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原审裁判并无不当。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并就此结案。

  结案并不是终点,罗某和机械公司双方纠纷已拖达6年,罗某右眼失明迟迟未获赔偿,企业也因此深陷官司泥潭。检察机关一边严肃地向机械公司王某释法说理,告诫他恶意注销公司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一边耐心地与之沟通协商方案。了解到企业有赔偿意愿,但无力一次性赔付的情况后,检察官联系了远在老家治疗休养的罗某,宽慰罗某的同时,提出了“分期赔付”的意见。

  为了促成和解,检察官多次在王某和罗某之间倾听诉求、释法说理、分析利弊,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罗某终于接受了分期赔付的方案,王某也向罗某真诚道歉,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后续,检察官联合执行法官,让双方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随时跟进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赔偿支付情况。王某也主动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民事行政诉讼争议得以同步化解,这场历时6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