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全市首例,交房就拿产权证

  本报讯 “今天来办交房手续,没想到在现场就拿到了产权证,很方便,省得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跑一趟了。”昨天,滨湖区金茂府小区二期业主李女士,从开发商手中接过钥匙的同时,也随即领到了不动产权证,成为我市首位体验“交房即发证”服务的市民。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在各市(县)区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交房(地)即发证”业务,让广大市民体验更加高效便民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交房即发证”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据介绍,自今年3月19日,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之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分局迅速制定实施方案,主动和辖区内有交房计划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接,依托现有的移动服务车、移动发证设备等,先行先试,在交房现场为市民提供了一站式登记服务。

  据介绍,要让这项利好政策全面铺开,还需要税务、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的共同参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助力房地产企业事先办理好商品房初始登记等必备手续、准备好相关材料等,加快推动“交房即发证”服务惠及更多群众。(王怡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