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奇 文 |
夫妻俩散完步,去快递柜拿快递,新买的两本书到了。遇见老公的朋友,刚搬来不久,一口一个嫂子,邀请去他家坐坐喝杯茶。我还在翻快递的工夫,他已经转身先回家烧水准备了。
盛情难却,把黑乎乎的外层塑料袋撕了,两本书不厚不重,拿在手上直接去做客。
电梯到了十二楼,把书暂放在门口鞋柜上, 按响门铃。
精装交付的房子,朋友拆了重装,经过重新设计确实更显档次。一棵枝繁叶茂的发财树放在了客厅三分之二处,隔出喝茶的空间,两米多长的大板,闪着油亮的光,靠墙一组柜子里放着各种茶壶和茶叶,主人显然是位资深的茶客。
喝完一壶,道别出门。朋友送到门口,转眼看到那两本书,“咦,哪来的书?”
“哦,是我刚拿的快递。”我忙解释。
“阿嫂,你还看书的啊?”朋友一脸愕然,连忙扯着嗓子喊他老婆过来,“快看看,阿嫂多么要好,还看书的,你要多向阿嫂学习学习……”我一阵脸红,狂按电梯下行键。
出了楼道,微风清凉,顶着如水的月色,仿佛喝醉般,我有点飘飘然。把书捧在胸口,身子往老公身上靠。老公戏谑:“你看看,这书还是要买要读的啊……”
老公的话,让我想起小学三年级的那个蝉鸣聒噪的午后。母亲从废品堆里抖落出一本《少年文艺》,翻开残破的封面,虫蛀过后留下的孔洞里洒下的金线,晃到了我的眼睛。如此破旧的它,成为我的第一本课外书,那也是我与远方的第一次相遇。
可惜,这样捡到书的幸运很少很少,学费都凑不齐的家底,更没有花钱买书的见识和底气。我把那破旧的《少年文艺》翻得更破旧了,它让我看到了远方,却没有走过去的力量。
青春期的阅读很拧巴。姐妹们传阅着琼瑶、岑凯伦的小说,我也读。她们读金庸、古龙,我也读。我把少女的梦想主义和侠客的英雄主义都拧巴在了自己身上,多么想成为书里的她或他。那时的我极不成熟,不知道真正的远方,从来不在别人的故事里。
接下来的日子,我把阅读碾成功利的敲门砖。为五斗米折腰,为虚名妄利屈膝,各种学历教育和考级升级的书,像一堵堵冰冷的砖墙,挡住投向远方的目光。只是出于现实目的考量的阅读,无法改变似浮萍般的轻飘,也无法给予如星空般的辽阔,更别说洞察世界的清明。
转折发生在四十五岁那年,我报名参加了文学院的学习,终于开启了纯粹的阅读体验。鲁迅的《呐喊》,汪曾祺的《人间烟火》,郁达夫的《故都的秋》,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一颗颗闪耀的星,在我的夜空高悬。慢慢地从一年读不到一本书,到一个月一本,一周一本……如此有阅读陪伴的时光,最有质感。那些被文字浸润的夜晚,我听见骨骼生长的声音,而生活似乎变得不一样了。
如今,我对读书的渴望,最大程度地表现在买书的果断上,但凡听闻哪本书值得一读,立马下单。翻书的速度远远匹配不上我买书的欲望,书桌早已被书堆淹没。老公会抱怨整理时有点让人抓狂,可当他看见我安静地与书为伴时,眼底也会掠过一丝柔软。
他懂得,这些年我买过的每一本书,都是会呼吸的砖,为铺就那通往远方的阶梯,我在搬砖的路上乐此不疲,而他同样在助我前行的路上乐此不疲。
回到家,我打开刚收到的书,进入独自享受读书的深夜。在纸媒落寞的时代,在短视频的喧嚣之外,当指尖抚过纸页的那一刻,我早已跨越星辰山海,与无数有趣的灵魂相遇在远方有风的旷野。